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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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程安排
榆林市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18年元月6—7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榆和驻榆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已参加国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在我市参加本次面试。
二、报考条件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16〕7号)和我市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市教师资格考试:
(一)身份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榆和驻榆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二年级以上)。不受理在榆港、澳、台籍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三、报名与缴费:
面试报名流程为:网上报名→现场信息确认→网上缴费。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按照面试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逾期不再办理。
(一)网上报名
时间:12月12日8∶00至15日18∶00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考区,填报基本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中职类教师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西安考区;报考初中、高中、中职“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小学 “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的考生,只能选择陕西师范大学考区。
(二)现场信息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12月12—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现场确认地址:榆林市榆阳中路中段榆林市招生办一楼(交警二大队对面)。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户籍在榆的非在校考生:
(1)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市集体户口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户籍证明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户籍管理部门的公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人事档案关系在榆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榆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需证明所学专业),或出具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考生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提供本人临时身份证(已去办理,尚未取得的,可提供临时身份证办理回执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2.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要时,提供相关补充说明材料。
(四)网上缴费
时间:12月13日8∶00—17日12∶00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完成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面试。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18年1月1—7日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四、面试日期:2018年1月6—7日。
五、面试科目及大纲
面试科目执行教育部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考生可登陆http://www.ntce.cn查询),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
六、面试方法
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面试测评系统,考生经过候考、抽题、备课、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原则上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
七、注意事项
(一)2018年3月6日后,考生可登陆(http://www.ntce.cn)进行面试结果查询。
(二)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查看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三)根据省上规定,我市本次考试不再对考生所学专业和所报科目进行相同和相近资格审核,由此在后期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等环节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违规处理
对在教师资格面试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榆林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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