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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陕西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宝鸡市教育局 2021-10-19 14:21:50

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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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10月21日至11月1日


根据《陕西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将宝鸡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宝鸡的社会人员,以及驻宝鸡全日制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在宝鸡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宝鸡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宝鸡市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宝鸡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申报时间:10月21日至11月1日,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2.申报方式及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选择认定机构为“宝鸡市教育局”,现场审核确认点选择“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上传照片为近期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二)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

11月10日至11月11日

时间: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确认地点:宝鸡市教育中心传薪楼一楼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在宝鸡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4.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5.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三)体检

1.考生自行下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填写完整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有既往病史的请选择对应内容。既往病史无的,空白处写无,签字确认),并粘贴一寸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同版)。

2.经现场确认后,申请人员请于3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宝鸡市上马营红卫路1号

咨询电话:0917—3830267

宝鸡市第三人民医院地址:宝鸡市宏文路48号

咨询电话:0917—3415670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将依据审核情况,待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后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30个工作日后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请关注宝鸡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

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电话:0917-2790771、2790772

地址:金台区大庆路29号宝鸡市教育中心

附件: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pdf

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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